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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发布:扬州老年人看过来!今年将建6家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分别在··· ···
2019年6月14日 阅读770次

    通讯员 扬民宣 扬州发布记者 周阳

    11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扬州市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于近期“出炉”。《意见》写明,到2022年底,全市改建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20家,今年建6家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记者从《意见》中获悉,按照“环境优美、功能齐全、服务优质、管理完善”的标准,以满足农村老年人区域性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完善农村养老基础设施,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推进医疗与养老相结合。到2022年底,全市改建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20家。2019年,每个县(市、区)改建1所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护理型床位比例不低于床位总数的60%。

    2019年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名单发布,它们是宝应县安宜镇敬老院、高邮市开发区敬老院、仪征市大仪镇敬老院、江都区真武镇敬老院、邗江区槐泗镇敬老院、广陵区李典镇敬老院。

    改造标准方面,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应按照《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450-2018),在原有农村敬老院基础上实施改造,原则上养老床位不少于100张。消防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楼层二层或二楼以上设置老年人用房的,应设无障碍电梯,供老年人使用的场地和用房均应进行无障碍设计。

    此外,功能布局合理。配备无障碍设施,建有厨房、餐厅、浴室、活动室、医务室(或护理站、护理院)等辅助功能用房,配备文体娱乐、康复护理、供暖降温等生活设施,配齐电视机、衣柜、桌椅等基本设施。内设的医疗机构、厨房、消防设备、特种设施等应符合卫健、市场监督、公安、安监等部门的要求。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要实用适用,避免豪华。

    医养资源合作。在确定改造时,选择与医疗资源相邻的敬老院,优先选择与当地农村医疗卫生中心相邻的敬老院,形成“卫生中心+养老中心”的发展模式。通过改建、扩建和和医疗资源合作等方式,增加护理型床位。通过设施改造、设备添置、内设医疗机构等方式,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改造后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要确保手续齐全、功能完善,满足区域内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养老护理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