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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养老,大有可为
2019年4月17日 阅读786次

    在中国,每6个人当中就有一位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我国是世界上唯一一个老年人口过亿的国家,截至2018年底,这一数字已突破2.49亿,每年仍有约1000万人加入老年人行列;中国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数量突破4000万;快速老龄化、家庭空巢化、未备先老等社会问题,无时无刻不在警醒着发展中的中国。

    让亿万老年人老有所养,拥有幸福美满的晚年,让更多的中国家庭未来可期,是中华民族贯穿21世纪的时代命题,是党和国家赋予民政部门的光荣使命。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多次就养老和老龄事业发展做出重要部署。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

    近年来,民政部门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牢记历史使命,聚焦改革创新,将养老服务业作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能,服务模式逐步从针对特殊困难老年人的补缺型福利服务,向面向所有老年人民生服务转变;服务形式从机构集中照料为主,向居家、社区、机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化发展转变;发展机制从政府举办为主向民间资本、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竞相发展转变,养老事业和产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老年人对美好生活的期待不断满足。

    日臻完善的顶层设计保驾护航
    我国于1999年迈入老龄化社会,2012年“养老服务”首次纳入新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为维护好老年人权益、做好养老服务工作奠定了法治保障。

    风好正扬帆!国务院紧锣密鼓、重磅出击,先后出台一系列纲领性文件,构架起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的“四梁八柱”,养老事业发展快步迈进了春天。

    2013年9月,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高位部署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开启了养老服务社会化的历史征程。

    2015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全面部署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2016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对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做出新部署,明确重点任务施工图和时间表。

    2018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制度,进一步释放改革活力,强化综合服务监管,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

    与此同时,在涉及国计民生的“十二五”“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中,养老服务业连续纳入重要民生议题,一系列为老实事项目层层推进。

    此间,国家层面共出台涉老专项规划22部,民政部及相关部门配套出台具体指导性文件50多件,涵盖了养老服务各个领域,养老服务业成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探索构建符合国情的服务体系
    “9073”还是“9064”,居家养老还是机构养老,社区托老还是旅居养老,“一碗汤距离”还是抱团养老……过去几年,养老成为持续关注的公众话题。每年全国两会上,养老都会成为高频词。

    探索适合国情的养老服务体系没有成熟路径,唯有大刀阔斧地问计于改革。民政部门作为承担最基本的养老社会服务的职能部门,感知群众冷暖,研判中国国情,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探索从未停歇。

    2014年,江苏等地率先拉开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序幕;2015年,北京市西城区等42个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开足马力;2016年,在中央财政支持下,90个城市分三批开启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2017年至今,两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在大江南北投入运行……

    从无到有,从单一到多元,不断试错纠错,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思路日渐清晰,改革的步伐越来越铿锵有力。

    2017年2月,《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对养老服务体系明确定位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明确了“十三五”时期促进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任务。

    近年来,在中央及地方各级财政的大力支持下,我国城乡居家服务设施供给增效显著,社区养老服务基本覆盖城市社区和半数以上农村社区,93%的养老机构能以不同形式为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社区互助型养老设施、农村互助幸福院、抱团养老、互助养老模式不断涌现。各类养老模式在各地统筹规划、政策引导和“互联网+”的支撑下不断融合创新,逐渐形成以老年人需求为中心、多元立体的养老服务网络。

    “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活力
    近年来,靶向“老有所养”目标,民政部门持之以恒地推动理顺政府、市场、社会和家庭的职责功能,坚持养老事业和产业协调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发力。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民政部相继取消了举办养老机构的资金规模限制、验资报告等6方面前置要求;将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改为备案制,营利性养老机构改为先照后证管理。与此同时,民政部门补短板、强弱项,着力解决养老机构消防审批、楼层设置限制等问题;放开境外投资者在华投资养老服务,实行同等优惠;持续推进养老服务业各项改革试点,通过建立产业引导基金、发行专项企业债券、实施PPP项目等政策措施,多方引导社会资本投入。

    2018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养老圈奔走相告。这标志着全面深化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打通了“最后一公里”。

    截至今年1月底,全国共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16.38万个,其中注册养老机构2.97万个,社区养老服务设施4.66万个,互助型养老设施8.73万个。各类养老服务床位合计746万张,比2012年增加330万张,增幅达79.3%。

    与此同时,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快速发展,央企、外资、险资、民资纷纷加入健康养老行业,初步形成竞争与合作并存的多元化养老服务供给格局。

    质量提升让老年人获得感更强
    近几年,细心的老年人发现,身边的“居家养老驿站”多了起来;社区“嵌入式”小微型养老服务机构火了起来;“虚拟养老院”服务送到身边来;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整合了居家社区和集中照料服务,家庭照顾者“喘息”服务、适老化家居环境改造以及14个省市探索实行的独生子女护理假政策,让老年人切身感受到为老政策的民生温度……

    为了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的要求,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精神,从2017年开始,民政部联合5部门开展了为期4年的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2017年整治服务质量隐患19.7万处,2018年整治16.3万处。

    在“放管服”改革背景下,专项行动从排除安全隐患、规范基本服务入手,逐步向标准化、系统化、信息化的长效监管过渡。民政部门正着力探索建立养老服务监管体系,切实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2018年以来,先后颁布实施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两个国家标准,划定了养老服务“基准线”。

    截至目前,全国有1834万困难老年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460万特困老年人纳入政府供养范围;高龄津贴制度已实现全国省级层面全覆盖,惠及2680万老年人;30个省份建立了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惠及354万老年人;61万失能老年人享受护理补贴。

    与此同时,养老服务早已突破基本生活照料,涵盖老年产品用品、老年健康服务、老年体育健身、老年文化娱乐、老年金融服务、老年旅游等多领域多门类。身处信息技术时代,养老服务业拥抱“互联网+”思维,各种养老“新体验”百花齐放,城乡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日益增强。

    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养老服务关联千家万户,事关亿万人民福祉。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进程中,养老服务业如何适应新的时代要求,创新发展、提质增效,这既是人民之需,也是时代之问,更是民政人百折不挠的前行方向。

 


    本文来源:中国社会报
    文字编辑:于海洋  责任编辑:于海洋